第二十四条

已修改

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不得随意变更。

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必须进行预算调整时,本级政府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