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8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