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村民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周岁,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办事公道,有较高的群众威信;(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具有一定议事能力。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