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人应依法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从企业获得的净利润和其他合法所得,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其他正当收入,可按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汇往境外。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