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管理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合资、合作企业实行委托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报税务等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