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精神障碍者有获得精神卫生服务的权利,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医疗机构、心理健康咨询机构和有关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精神障碍者或者心理健康咨询对象的个人隐私。禁止歧视、侮辱、虐待、遗弃精神障碍者。禁止非法限制精神障碍者的人身自由。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