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奶业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自治县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奶业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奶业监督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奶业管理的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