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奶业发展条例/第四章 生鲜乳生产与加工第三十二条有效禁止收购、销售下列奶牛所产的生鲜乳:(一)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二)患乳房炎或者其他传染病的;(三)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或者来自封锁疫区的。禁止收购、销售、购进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超标或者掺杂掺假、变质的生鲜乳。地方法规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