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和辞职第三十六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省长、副省长的人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