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八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应当出席;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请假。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