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七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会议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会议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