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六章 经费保障第五十二条已修改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帮助农村牧区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牧区寄宿学校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