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医条例/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中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行医的,或开展医疗活动的范围超出登记范围的,由中医行政管理部门按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