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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中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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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中医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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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