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