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废止

《暂住证》由公安机关签发。暂住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一次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1年。暂住证有效期满后,暂住人员需要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之前10日内向公安机关办理延期或换领新证手续。

《暂住证》遗失或者暂住登记内容需要变更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补领或者变更手续。

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