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暂住人员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章 暂住登记与服务管理第十条已废止《暂住证》由拉萨市公安局统一印制,一人一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买卖、伪造和涂改。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