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废止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应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多元投资、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交优先的原则,发展方便舒适、大容量、环保型、节能型车辆。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