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登记机关、相关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监管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