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第四条有效代表通过视察、座谈、走访等形式,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有关机关和组织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