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市和区、县总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