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家庭和学校应对未成年学生进行交通法规和其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伤亡灾害事故。

车辆行驶遇到未成年学生或幼儿列队横过马路时,应停驶让行。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