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未成年人保护实施办法/第二章 人身、财产权益保护第十一条已废止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研究和生产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用品、玩具或其他物品。禁止单位和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害的食品、用品、玩具、废弃物或其他物品。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