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建设占用土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市、县人民政府对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开发、统一按项目供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程序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