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母婴保健条例/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第十五条有效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执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孕产妇保健技术管理常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