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宣传、教育部门的职责:

(一)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介应广泛宣传性病、艾滋病的危害性及预防控制知识;

(二)中等以上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中应包括性病、艾滋病的危害性及预防知识教育。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