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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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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第十八条

有效

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离婚、收养、财产继承案件时,应当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继承权、受抚养权、受教育权和探视权、受探视权。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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