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十七条有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