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食盐专营管理第十一条已废止食盐定点生产、加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组织食盐生产。不得出厂、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食盐。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