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盐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食盐专营管理第十条已废止省盐业行政主管机构根据国家核定的食盐定点生产规模、产品质量、市场销路等合理确定和分配食盐生产计划,并加强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