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参与赌博,赌注或者一次输赢金额较大的;

(二)六个月内参与赌博三次以上,输赢累计金额较大的。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