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审理和检察案件的时候,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哈萨克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不通晓哈萨克语或汉语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审理少数民族当事人案件的时候,应当有少数民族的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