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九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主任会议可以组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或者调查,也可以责成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有关工作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代表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会或者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视察或者调查活动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视察调查结束后应当提出报告,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提议案人。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