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第八条有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教师编制、教师职务结构比例,依照国家和省制定的教师职务条件及有关规定聘任教师。减少非教学人员,采用合理分流的办法安排富余教师和职工。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