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规定第十四条有效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增加对教师进修院校和培训基地的投入,并设立专项经费,保证培训需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