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五十九条有效自治县重视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市居民及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7月27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