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