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办法所称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本市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卫生监督管理的活动。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