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殡葬管理办法第七条有效在实行火葬的区域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对死亡人员的管理,如实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禁止尸体外运土葬。尸体运出医院时应持市殡葬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运尸火化通知书》。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