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第三章 工资、工作时间和社会保险第二十一条有效用人单位不得与农民工约定免除或者减轻其对农民工因工伤亡或者患职业病所应承担的责任,约定免除或者减轻责任的,约定无效。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