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五章 资产评估与审计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和资产评估的收费标准,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