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批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的年度、中期及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批准和计划执行的监督。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