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淘汰。企

业应当优先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符合防治大气污染的规范和要求,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