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司法鉴定应当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仪器设备,严格遵循鉴定程序和方法。凡实行标准化管理的检验技术,应按标准化检验技术进行鉴定。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