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档案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擅自携带、运输、邮寄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