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二十三条已修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怀孕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经说服教育仍拒绝终止妊娠的,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3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