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自治机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把自治县建设成为民主、团结、富裕、文明的民族自治地方。地方法规 ·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