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保税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和经营管理第十四条有效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凡涉及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从境外运入保税区或从保税区运往境外时,免领许可证;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或从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