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信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自觉维护信访秩序,支持、配合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