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根据本地方实际制定自治县的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自治县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进行基本建设时,应服从自治县的总体规划。

自治县制定城乡总体规划,实行经济、环境和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协调发展,保护自然景观,突出满族文化特色,加快城市化进程。

地方法规 ·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2年10月1日